責任保險可以直接向第三者賠付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六十五條
保險人對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 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對第三者應負的賠償責任確定的,根據被保險人的請求,保險人應當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被保險人怠于請求的,第三者有權就其應獲賠償部分直接向保險人請求賠償保險金。 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損害,被保險人未向該第三者賠償的,保險人不得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 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以案釋法:
俞紅妹訴舟山市普陀區斕煕酒店管理服務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等健康權糾紛一案一審判決書
日期: 2020-9-28
法院: 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法院
案號:(2020)浙0903民初第1489號
案情簡述:
1、2019年6月7日原告俞紅妹在斕煕酒店賓館房間臺階踩空摔傷,構成十級傷殘。
2、斕煕酒店在人保舟山市分公司投保有公眾責任保險,每次事故賠償限額
50萬元,每次事故每人人身傷亡賠償限額為30萬元,其中每次每人醫療費賠償限額20000元,保險期間為2018年7月26日至2019年7月25日止。
3、人保舟山市分公司抗辯與斕煕酒店為保險合同關系,不是本案適格被告。
法院判決:
一、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與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給原告俞紅妹各項經濟損失141088.8元;
二、被告舟山市普陀區斕煕酒店管理服務部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給原告俞紅妹各項經濟損失7862.03元。
律師意見:
責任保險的保險的對象是被保險人對于第三者的賠償義務,所以為了第三者在受到被保險人造成的損害時能夠及時便捷的獲得賠償,保護受損害的第三者,保險法第六十五條突破了合同相對性的原則,規定責任保險的保險人可以直接向第三者進行賠償。而受損害的第三者在被保險人怠于請求保險公司理賠時,也可以以自己名義起訴保險公司獲得賠償。
本文作者:卞顯翠,上海驥路律師事務所律師
聲明:
本文由上海驥路律師事務所律師原創,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不得視為驥路律師事務所或其律師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見或建議。如需轉載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內容,請注明出處。